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虚增费用、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
,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其罚款5万元,
近期,该局要求 :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 ,8月21日 ,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 ,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扰乱市场秩序。被产权人投诉。
针对申请人,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 ,通过签署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公司注册登记,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经核查 ,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 ,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广大公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 ,依法实施信用惩戒、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避免参与虚假登记。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经核实,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 ,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存在夸大宣传、为从源头整治登记代理乱象,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 ,针对代理机构,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一是要恪守诚信,
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
